活動報導
標題: 2010年度智慧財產報告書公開暨甄選申請須知
內容:
活動主題: 2010年度智慧財產報告書公開暨甄選申請須知
活動期間: 2010/05/17 ~ 2010/10/08
報名期間: 2010/05/17 ~ 2010/10/08
適合對象: (一)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法人或學研機構。
(二)完成並提交完整之智財報告書。(未限制智財報告書排列方式及內容,但其內容至少應包含附件二「2010年度智財報告書撰寫指引」之各項目要求,未包含者無法通過文件審查資格)
(三)聲明書(附件三),同意所提供及填報之各項資料符合組織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現況,內容無虛偽不實或不當隱匿之情況。
活動介紹: 壹、目的
於知識經濟世代,企業無形資產已逐漸取代有形資產成為企業獲利之來源。在研析各先進國家相繼推動鼓勵企業揭露智財資訊之相關政策以增進市場資訊透明度進而有助於提高企業整體價值後,TIPS推行體系工作小組今(2010)年度正式對外推動「智慧財產報告書」(以下簡稱智財報告書),期望對內讓我國企業或組織重新檢視內部智財管理策略與制度及瞭解企業資產是否有效被運用;對外鼓勵我國企業或組織適時將自身競爭優勢公開或對外揭露,表彰本身智慧財產管理的能力。
貳、獎勵
一、為鼓勵我國企業或組織願對外揭露智財資訊,凡完成智財報告書內容並提出申請,經TIPS工作小組審查申請文件合格者,可獲得新台幣3仟元整。
二、通過文件審查者,TIPS推行體系將邀集國內產官學研各界專家之評核委員進行甄選審查並擇擾選出至多3名,可獲得新台幣9萬元整。
參、作業方式
一、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2010年10月08日(星期五)為止。
二、申請方式
申請者於截止日前將申請書連同相關應備文件,郵寄至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TIPS推行體系工作小組(敬請於信封封面註明「2010年度智財報告書公開申請」),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6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16號22號
「資策會科法中心TIPS推行體系工作小組收」
連絡方式:(02)2739-8171#162洪小姐、#134古小姐
三、申請資格
(一)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法人或學研機構。
(二)完成並提交完整之智財報告書。(未限制智財報告書排列方式及內容,但其內容至少應包含附件二「2010年度智財報告書撰寫指引」之各項目要求,未包含者無法通過文件審查資格)
(三)聲明書(附件三),同意所提供及填報之各項資料符合組織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現況,內容無虛偽不實或不當隱匿之情況。
四、應備文件
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工作小組提出申請:
(一)TIPS推行體系智財報告書公開申請書(附件一)。
(二)申請廠商之法人登記證影本;或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列印公司登記資料之頁面。
(三)完成智財報告書。(內容應符合三、申請資格(二)之規定,另請提供紙本5份並將電子檔Email予洪小姐(janet811@iii.org.tw)
(四)聲明書(附件三)。
(五)智財報告書內容審查自評檢核表(附件四)。
五、審查方式
審查方式分為文件審查與甄選審查:
(一)文件審查
●工作小組於接獲申請資料後五個工作日內確認文件齊備,以及符合申請資格。
●文件若有欠缺者,工作小組應通知申請者於收到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視為未申請;且已繳交之資料不予退回。
●文件審查通過條件,申請者除備齊應備文件外,另所提交的智財報告書的內容應符合三、申請資格(二)之規定,並於申請截止日後兩周於TIPS網站上公告審查通過結果名單(即代表具有進入第二階段甄選審查資格)。
(二)甄選審查
●TIPS工作小組應備齊通過文件審查相關文件後,將邀集國內產官學研各界專家擔任評核委員,並提供相關文件以供委員進行審查,選出至多3家申請廠商。
●甄選結果於審查後一個月內公告於TIPS網站。
六、獎金核撥
TIPS工作小組將於甄選結果公告後,統一辦理文件審查合格及甄選審查通過之獎金核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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